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各社科团体,社科普及基地,高校科研机构:
根据市政府2006年第20号市长令发布的《邢台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规定,市社科联决定2020年在全市开展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这项活动是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潜心学术、精心研究,多出精品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市近两年来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一次检阅和展示。为保证此次评奖工作的公开公正,市社科联制定了《邢台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有关规定,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 邢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4 月27日
邢台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实施细则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20号市长令即《邢台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0年在全市开展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为切实开展好这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通过评奖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本届评奖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研究成果的奖励,突出对本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奖励,突出对中青年社科工作者研究成果的奖励。
二、评奖对象、范围
(一)凡本市辖区内的专业和业余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省、部属驻市单位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以第一次付梓时间为准)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不包括译文、文学创作和科技译著)、大中专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以及在市级以上公开报刊及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全文收入论文集的论文。
(三)被县以上党政机关采纳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
(四)本届评奖年度内获得过省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已申报参加邢台市科技进步奖(软科学)评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三、奖励名称、数额和奖励方式
(一)本届邢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
(二)奖励项数和等级由市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决定。
(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按著作、论文两个类别颁发奖励证书。
四、评审标准
(一)类别标准
1、专著 对理论的、现实的或历史的重大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内容上有创见,观点上有突破,对学科建设有新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编著(含译著、大专教材、古籍整理、科普读物、工具书)所选原著具有重大价值,对我国某一学科的发展有重要贡献,或对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应用价值,忠实于原著,译文准确、流畅。
大专教材 能概括吸收国内最新科学成果,内容上有新意,结构上有突破,对科研、教学工作有重要参考、应用价值。
古籍整理 切合原意,校注准确;在历史考评上有所发现或有重要价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科普读物 适应时代的需要,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科学理论;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工具书 体例科学、准确,知识性强,资料可靠,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有广泛的实用价值或较强的学术价值。
3、论文(含调研报告)
论文 能正确地说明、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在理论界和社会上有良好的评价;或学术上有创见,在指导实践上有说服力,在本学科领域居省内领先地位。
调研报告 在研究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问题上有创见,被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吸收采纳并产生积极作用;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问题,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依据对现实的分析,对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研究。
(二)等次标准
1、优秀成果一等奖:著作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国家级权威性学术刊物和中央各大报理论版及中央大型社科类杂志发表的,或是参加全国、国际学术会议被全文收入论文集的。选题有重要意义,学术上有创建,价值高,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或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成果被市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对事关全局问题的解决有突出贡献,取得明显效果。
2、优秀成果二等奖: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书籍;或市以上公开报刊发表的论文,选题有较重要意义,对某一学科或领域提出了重要观点的结论;或被县以上部门采纳,对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应用价值,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4、优秀成果三等奖:对某个理论作出正确、富有新意的阐释;或对解决实际问题有较重要参考价值,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五、评奖步骤与办法
(一)个人申报
由本人根据评奖要求的学科、类别和参评等级,填写《邢台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表附后,可登录邢台网下载),经本单位或本人所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审查同意后,连同三份申报表(正反面打印)、一份成果原件、五份成果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必须是见诸报刊的材料,私人信件、评语等一律无效),一并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各县市区的科研成果,向各县市区社科联或宣传部申报,由县市区统一报市评奖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由市评奖办统一保管,概不退还。
1、申报科研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申报时所填写的主研人员,著作类不得超过4人,论文类不得超过3人;主研人员的界定,应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为依据排列顺序,并向评奖办公室提交有关证明。与外市合作的科研著作,第一署名是本市的可以申报,第一署名非本市的,本市作者只能以个人撰写的章节作为论文申报
2、个人出版的论文集一律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正式出版或有出版部门准印号的),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3、多卷本著作,属同一选题的,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选题且相对独立成卷的,可以其中的某卷(册)单独申报。
4、申报参评的咨询方案,调查报告,必须提交有关方面的科学论证和采纳、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5、每人仅限申报一项成果。
(二)资格审查
成立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资格认定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范围等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认定,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
(三)终评
一、二、三等奖经全体评委依据相应评分标准打分、综合评估方式产生,终评落选成果概不复评。
(四)公布获奖项目
所有获奖项目通过新闻媒体予以七天公示,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按《办法》第九条办理。
六、组织领导和评奖纪律
本届评奖工作由邢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管理。成立邢台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设立市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具体事宜。
(一)市评审委员会以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为主体,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须占三分之二。市评审委员会成员一律不申报科研成果(包括合作的科研成果),评委会负责评定成果等级奖。
(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参评成果的资格审查。
(三)市评奖办公室由市社科联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评奖日常工作。
(四)评奖纪律:按《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办理。
七、时间安排
4月份进行评奖动员
5月份市评奖办受理申报成果,完成资格审查。
6月下旬市评委会终评。
7月下旬公布获奖项目。
在适当时候召开颁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