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2024-12-30 08:51:05 星期一  来源:邢台日报

优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

我市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本报讯(记者籍明泉)日前,《邢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提出到2025年,主城区及各县(市、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定目标,完成氮氧化物和VOCs“十四五”减排目标。

实施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在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钢铁行业升级。推进涉气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绿岛”项目。

围绕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底,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900万千瓦。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燃煤(燃气)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

针对深化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明确,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货车。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时,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物流园区以及钢铁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内部作业车辆、机械新能源化。

同时,持续整治扬尘面源污染。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建成区降尘量不高于5吨/平方公里·月。持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恶臭异味治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我市将持续加强支撑能力建设,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研攻关,深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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