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尚子琪 通讯员刘子昂)近日,记者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班获悉,我市227处历史建筑已全部完成测绘建档和挂牌保护。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于传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重要意义。”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班负责人乔玉辉介绍,我市历史建筑种类丰富,按照建筑类型可分为宅第民居、店铺作坊、桥涵码头、堡门寨墙和其他建筑等。
近年来,我市持续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出台了《邢台市襄都区范围内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邢台市历史建筑巡查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相关文件,明确了全市特别是古城范围内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古城规划范围内的管理、控制和引导。同时,我市启动古城修复专项行动,对布袋院、北方大学旧址等重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此外,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坚持以用促保,对临西县吕玉兰故居、任泽区冀南革命纪念馆等144处历史建筑进行活化利用,建成红色教育基地、纪念馆等,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率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