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文静通讯员李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11月底,我市96.12万户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已载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并予以公示,市法人库与信用邢台平台共享数据达800余万条,为社会监督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等涉企信息,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予以公示。该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可信赖、易获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同时,有助于推动信用信息在金融信贷、招标投标、网络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广泛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监管,以分类结果为依据,对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既规范了监管行为,突出了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也减轻了守法企业的负担。及时补齐企业“信用缺口”,1至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提出申请修复的7716条次数据全部进行信用修复,让曾经失信的企业轻装上阵,重新赢得市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