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完成首例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本报讯(记者谢霄凌通讯员康博皓)日前,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为张女士办理了不动产继承登记。这是该县完成的首例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据介绍,张女士丈夫去世,留下一宗位于城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父母于40年前去世,去世时已超过80周岁,由于年代久远,无法获取和提供死亡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等信息。为此,张女士前往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以往,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时,需要先去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凭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近日,巨鹿县不动产登
记中心推出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服务举措,优化了办事流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继承公证书,用书面承诺代替无法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张女士按要求提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签订告知书、承诺书等材料,并于公示15个工作日后,顺利完成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登记。
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持续化解登记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让高质量登记服务更加省时、省心、省钱,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