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部门改革举措(第一批)》印发

2024-11-02 06:39:27 星期六  来源:邢台日报

《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部门改革举措(第一批)》印发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赋能跨越赶超发展

本报讯(记者马维勇)日前,《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部门改革举措(第一批)》印发,重点针对当前企业诉求和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按照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原则,制定推出涉及8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切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赋能邢台加快跨越赶超发展。

部分事项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公开高频简易低风险事项清单,推行“一窗受理”“收件即办”“一次办好”;推行水、电、气、热、讯等服务事项联合报装;土地转用、征收等事项实行“即收即审”,办结时限压减为10个工作日;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前公示事项合并办理,办理时限压减为10个自然日;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审图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审图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5项联合验收事项办结时限压减为9个工作日,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同步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后,当日申请,当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提高公积金贷款便利度,办结时限压减为5个工作日。

部分惠企政策实现直达快享。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免税等重点税费优惠方面细化政策标签,对企业进行画像,精准匹配政策,实现“政策找人”,助力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涉企抵押注销登记、企业办理国有土地和房屋转移登记等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即申即办”;援企稳岗返还、公积金退休提取等事项“免申即享”。

部分事项鼓励异地就近办理。推广“征纳互动”平台,提供办税咨询同屏共享服务,实现税费业务线上办、跨域办、就近办;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简化登记程序,实现“一套材料、一日办结”;不动产登记实行“同事同标、泉城通办”,市域范围内可异地申请线上办理;与“京津冀+晋蒙”、海南省海口市个人不动产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外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本地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以“亮码可办”取代缴存地证明,异地职工在邢台尽享“同城化服务”。

涉企第三方服务全面规范。对消防验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油气回收检测等政策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企业使用第三方服务的所有事项,严禁强制企业使用第三方服务;对政策法律明确要求企业使用第三方服务的所有事项,不得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入企扫码”制度。入企检查必须“扫码”,扫码信息与同级纪委监委同步共享;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涉企行政处罚实行部门“回访制”,变“一罚了之”为“一帮到底”,“回访”情况按季度向市营商办报备。

轻微违法推行柔性执法处罚。一直守法经营的企业出现轻微违法行为时,一次提醒帮扶整改,二次约谈督促整改,三次不改启动处罚;对外地来邢车辆、沿街商户和流动商贩“轻微免罚”。

减少大气治理对企业运输影响。将重污染天气48小时预警机制提升为72小时预报机制,延长企业应对期。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新能源车辆自由出入,国Ⅴ国Ⅵ车辆严格落实《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标准,严禁层层加码,重点县(市、区)要设立车辆驿站,防止企业生产运输车辆厂外滞留。

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3288565(13229075925短信)作用的同时,上线“重点项目服务管家”小程序,24小时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实行“受理、转办、核查、反馈”工作机制并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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