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建设幸福河湖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张国硕)6月12日,经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邢台市2024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加快推进河长制向“全面强化、标本兼治”迈进,持续巩固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的水生态基底。
我市2024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各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党工委及管委会关于河长组织实施“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情况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区域内各级河长履职指数、河湖环境保护治理成效评价指数、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完成指数、河湖保护与监管指数4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河湖环境保护治理成效评价指数占50分,占比最重。
此次,我市在落实省细则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合理设置差异化评价要点,对各县(市、区)设置减分项,减分内容涉及非法采砂(取土)、城市黑臭水体出现反弹或新增城市黑臭水体且未按要求如期完成整改治理、河渠库“四乱”台账内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等,减分分值上不封顶。
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市河长办将继续围绕“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的建设目标,以考促干、以考促建,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平,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