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雨晗通讯员张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巨鹿菊花”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4年5月7日至2034年5月6日。这是我市今年首件批准注册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巨鹿县具有种植菊花的气候资源和土壤环境优势,目前规模化种植已有8年多,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年产量稳定在3万吨,综合产值接近1.2亿元。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地理标志培育力度,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有效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