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籍明泉 通讯员宋蕾放)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从考核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结果运用等方面对我市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发挥考核在推动市委、市政府有关根治欠薪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工作从2024年到2027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与之前的考核办法相比,这次《考核办法》对考核方式进行了补充和扩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波表示,在实地核查、综合评议的原有方式基础上,《考核办法》增加了平时考核、暗访抽查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日常工作落实,从严从实检视查找问题。
《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和市高新区管委会的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市有关部门的考核以自查自评方式进行书面考核,考核结果不分等级。
《考核办法》明确,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对该地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