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减少伤亡事故
5月20日至24日全市集中行动查头盔
本报讯还是不习惯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再次给您提个醒——出门记得戴头盔!5月17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全市即将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行动。
根据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公安机关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头盔佩戴率,减少因未佩戴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5月20日至24日,市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提升集中行动。行动后,开展常态化治理工作。
据悉,此次提升集中行动,旨在通过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行为进行宣教和处罚,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头盔,使我市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公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75%以上。提升集中行动时间5月20日—24日,每天分为两个时间段:上午9:00至11:00、14:30至17:00。
期间,市区共设置52个小组,部署警力520人;各县(市)大队各设置五个点位,每个点位不少于10人,点位全部设置在摄像头可视位置。各点位将按照要求设置三区,即1、对未戴头盔宣教处罚区;2、对未戴头盔电动车停放区;3、对未戴头盔路面查纠区。其中,宣教处罚区必须采取对当事人进行宣教(签名拍照转发朋友圈并集5个赞)后进行处罚。
期间,遇有外卖、快递、配送骑手存在未佩戴头盔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外卖、快递、配送骑手记分办法”对外卖、快递、配送骑手在“文明交通”APP上予以记分处理。同时,将加强对老年代步车(老头乐)驾驶人劝导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拒绝乘驾老年代步车。(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尉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