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布
我市1镇10单位入选
本报讯(记者籍明泉通讯员杨斌)近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市1镇和10单位入选。
清河县油坊镇入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南宫市第一小学、新河县祥泰社区、襄都区西大街街道塔林社区、威县洺州镇西河洼村、沙河市桥西街道太西社区、河北宁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丘县实验小学、南和区十方院小学、德龙钢铁有限公司、平乡县职教中心入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长城、大运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创建为抓手,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特色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2名,示范单位1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个、模范个人6名,示范区示范单位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