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公布了《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河北省仅入选两个,巨鹿县是我市唯一入选的县(市、区)。
据悉,入选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县后,巨鹿县将获得中央财政奖励1.5亿元。接下来,巨鹿县将按照“特色突出、产业升级”的思路,依托“中国金银花之乡”产业核心优势和资源禀赋,选择金银花种植面积大、标准化程度高的区域开展试点工作。
开展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将有力推动巨鹿县乡村产业再培育、乡村资源再开发、乡村形象再塑造。巨鹿县财政局将积极发挥牵头职责,与各部门紧密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资金管理,力争在2024年将巨鹿县打造成集和美乡村、数字乡村、善治乡村为一体的试点改革新标杆、河北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样本。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乔段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