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建伟)日前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我市被列为试点地区,逐步建立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开展时间从现在开始至2024年底。评价范围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评价和已交付使用工程项目的后续质量评价,在突出施工结果质量评价的同时,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将按区域逐步推进。
根据相关安排,我市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扎实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面推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奠定基础、探索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