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建伟)日前,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命名717个行政村(社区)为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我市有84个村(社区)位列其中。
此次入选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84个村(社区)中,清河县、柏乡县、宁晋县各有6个,信都区、南和区、内丘县、临城县、威县、临西县、新河县、沙河市各有5个,任泽区、隆尧县各有4个,襄都区、平乡县、巨鹿县、广宗县、南宫市、市开发区各有3个。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是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我市各地着眼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村(居)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依法治理扎实有效、组织保障坚强到位的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