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月14日至21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南宫市委、清河县委、巨鹿县委书记专题会通报了巡察情况,向市直10个群团党组织集中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华英听取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市委副书记王现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瑞民,市委常委、秘书长贾云霄,副市长郑传记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任务的具体行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被巡察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建立台账,定期调度,直面问题,真改实改。整改过程中要举一反三,形成“长久立”机制,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主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要加强顶层研究,推动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
集中反馈后,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7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用理论指导实践还有差距;有的抓纪律作风建设不够严格,推动转变作风有差距,“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资金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有的发挥职能作用有欠缺,履职尽责、为民服务不够到位;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精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治党管党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不断加强组织建设,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夯实基层战斗堡垒。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和人事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反馈强调,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统筹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
据了解,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