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河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

    2021-08-09 08:45:27 星期一 来源:邢台日报

    今年第2号邢台市总河长令签发,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全社会节水、水资源统筹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空间管控等“五大行动”

    深化河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通讯员陈岗)8月6日,今年第2号邢台市总河长令签发,印发《邢台市深化河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总目标,以解决河湖突出问题为导向,组织全市上下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全社会节水、水资源统筹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空间管控等“五大行动”,打造清洁、畅通、安全的河湖空间,确保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湖水质稳步提升、河湖生态功能逐步修复,推动河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修复水生态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河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实现人水和谐发展。具体将以超采区为主战场,分区分类精准落实“节引调补蓄管”治理措施,深挖农业节水潜力,压减高耗水作物,加快地下水回补力度,统筹引江、引黄、外调水和本地地表水,坚决防止截留生态补水、营造水系景观,搞形象工程。年底前除南澧河外实现全线水面稳定,老漳河以东实现河道横向连通,确保“河河有水”、水系连通,初步建立河湖基本生态水量刚性约束机制。因地制宜采取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措施,加强鹊山湖、大陆泽国家级湿地公园等重点湿地的管理工作,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在朱庄水库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土著鱼类种群培育。

    坚持节水优先,始终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完善节约用水制度体系,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抓好重要领域节水控水,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依法推进各行各业节约用水,细化节水优先的目标任务,实化各行业深度节水控水的措施要求,开展节水评价,从严叫停未通过节水评价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对县域范围内地下水取水许可总量已达到地下水可开采量的,不再审批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建立健全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及差别水价政策。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大工业企业水循环梯级利用工作力度,督促节水措施未落实、用水超定额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城镇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和节水型机关创建。

    坚持“优先利用外调水,合理开发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非常规水”的原则,统筹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体将充分利用现有洼地、坑塘,谋划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做到“冬蓄春 用、丰蓄枯用”。积极推进新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建设,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生态良好”的骨干水网。推广巨鹿县“以河代库”打造“千湖之县”试点经验,实施河塘连通,充分蓄留雨洪水。依托大中型水库,实施水库、河道引水工程,完善地表水供水工程体系。年底前,南水北调受水区城乡生活用水全部置换为引江水。完善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江水直供工程,加快置换工业水源。坚持“先通后关、应关尽关”,积极稳妥有序关停取水井。开展再生水水质提升项目建设。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河湖综合治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流域协同防治,深入打好河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将确保新设立和升级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园区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完善省级经济开发区和三家高新区配套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强化日常监督检测,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公共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定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县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优先完成临河傍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逐步完善跨市域的上下游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以完善常态化管控机制、推动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五乱”动态清零为目标,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切实遏制河道萎缩趋势,确保河道面积不缩小,行洪蓄洪能力不降低,生态环境功能不削弱,构建人水和谐的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具体将重点对乱堆垃圾、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存量问题建立整改责任制,实施台账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完成全市跨交通干线河段集中整治工作,平整采砂取土坑,清淤疏浚河槽,规整坡岸,实现河道清洁畅通。强化采砂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坚决杜绝私挖滥采、无序开采,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年底前,全面完成河湖保护名录编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在土地转用征收审核中,将建设项目是否征占重要河流湖库管理范围作为审查要件之一。基本建成我市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打造集河湖监控、岸线监控和输水线路监控于一体的河湖智能监测平台,实现市、县两级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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