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两办印发《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

    2021-07-28 08:15:00 星期三 来源:邢台日报

    ●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创业培训1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1万人以上

    ●到2022年,每所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围绕就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5万人次

    本报讯(记者籍明泉)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创业培训1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1万人以上,以才引商、以才聚企效应逐步显现,推动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

    方案指出,要整合资源力量,完善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各县(市、区)要将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重点支持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和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所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支持12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发展质量。坚持多方位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力量,到2022年,每所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允许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按有关规定将15%的编制员额用于聘请兼职教师,按编制内人员标准拨付经费。支持院校间市场化共享实训资源,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引进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职业培训包”,为劳动者提供定制式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工学矛盾”,对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采取弹性学时、累积学时的办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第三方机构、院校鉴定所(站)、竞赛选拔、职业资格鉴定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评价。

    方案要求,要统一培训标准,引领院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标准引领,组织行业企业和院校大规模开发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积极引进外地成熟适用的职业(工种)评价规范,加强配套教材开发和题库建设,到2022年底基本覆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所涉主体职业(工种)。围绕就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5万人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要加强与企业合作,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每年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学徒2000人以上。发挥院校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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