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维勇 通讯员王小刚)7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秋梅,一级巡视员尹全峰,副主任杨爱国、杨宪春、宋洪修、李群江,秘书长陈同计,党组成员李海林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胡仁彩,市法院代院长赵倩,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恩泽,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报告(书面);听取和分组审议了有关承办单位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分组审议了《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分组审议了《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见二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