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发展不超载 底线不突破
●将全市域划分为222个管控单元,逐单元明确环境质量目标、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管控要求
●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标尺,将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向市民公开,便于市民了解及监督
本报讯(记者张鑫)7月6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全市域划分为222个管控单元,逐单元明确环境质量目标、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管控要求,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三线一单”为标尺,我市将222个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管控单元70个,重点管控单元138个,一般管控单元14个。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市在划定“三线一单”管控分区的过程中,把城镇建设集中的区域划定成重点管控区,在空间布局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均明确其发展、建设方向及约束条件。同时将部分农业农村地区纳入一般管控单元进行管控,要求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并且在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以及工业功能区等不同的区块之间建立防护带,这样从源头管控和末端两个方面来管理。同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向公众公开,广大市民可以了解自己所处区域周边属于什么类型的管控单元,有些什么管控要求,便于加强公众对“三线一单”成果的监督,通过“三线一单”的实施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