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65,同比下降17.5%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陈晓薇)近日,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2020年邢台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显示,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65,同比下降17.5%。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53μg/m3,同比下降18.5%,排名位
列全国重点城市倒18位,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退倒十”任务;PM10平均浓度为92μg/m3,同比下降20.0%;SO2平均浓度为14μg/m3,同比下降26.3%;N02平均浓度为37μg/m3,同比下降17.8%;CO第95百分位浓度为2.1mg/m3,同比下降12.5%;03(8h)的第90百分位浓度为186μg/m3,同比下降11.0%。达标天数212天,同比增加37天,其中优级天数32天,同比增加18天;重污染及以上天数16天,同比减少18天。
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20年,我市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中,滏东排河城后桥断面均值达到Ⅲ类标准,牛尾河后西吴桥、卫运河油坊桥、滏阳新河侯庄桥、西沙河台家庄4个断面均值达到Ⅳ类标准,滏阳河艾辛庄、滏阳河码头李、汪洋沟东曹庄3个断面均值达到Ⅴ类标准,均好于省考核要求,实现了国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达到历年最好水平。
声环境方面,2020年,我市区域声环境属较好等级,区域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7dB(A),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各类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保持在100%,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公报》显示,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