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本报讯(记者黄再生 通讯员李振胜)我市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守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这是记者4月1日从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获悉的。
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要求,守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坚决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定点医药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疗保障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医务人员,移送卫生健康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该局还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进行监督,引导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经查实的,将给予线索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