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籍明泉见习记者甄飞)9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委刘教民带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就《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林长风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司法局、临城县人大常委会实地检查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详细了解备案审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和部分县人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在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后,检查组指出,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要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对照最新的办法条例,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要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