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7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马维勇 通讯员王小刚)8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8月27日召开,会期1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秋梅、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周世伟,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6+1”联动监督七个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快“五未”土地处置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强密闭性公共场所防疫消毒工作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6+1”和“三治”相关领域工作专题询问方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把握时间节点,严格落实省、市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跟踪监督,依法依规促进突出问题解决。要加强对接,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促进“6+1”领域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要深刻认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五未”土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密闭性公共场所防疫消毒工作,多措并举、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为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