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8日,省公安厅发布公告,今年河北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安排在6月19日至7月10日进行。为此,各位考生或监护人需要尽早向公安机关提出考察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考察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据了解,今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等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河北省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招生考察后方可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然后,考生(或考生监护人)凭打印的个人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由考生监护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于6月19日9时至7月10日17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考察申请,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派出所依据个人信息表,采集考生身份信息。考察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5日在河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at.hebei.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
公告中提醒,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安排,各位考生或监护人尽早向公安机关提出考察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考察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靳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