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敏)6月15日上午8时,桥东区政府再次投放电子消费券。此次投放的890万元电子消费券,在6月21日前使用有效,逾期作废,不予补偿。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已抢券成功的市民此次仍可参与抢券。
此次共投放超市10元电子消费券50000张,单笔消费满50元使用一张;超市20元电子券50000张,单笔消费满100元使用一张。全场同用,促销商品及其他优惠同时享受。
百货100元电子消费券50000张,单张机制小票满100元使用20元依次类推,最高满500元使用100元封顶。全品类通用,品牌折扣、特价商品及其他优惠同时享受。
家电800元电子消费券3000张,消费满1000元使用100元,满2000元使用300元,最高满5000元使用800元封顶。与其他优惠同时享受。
电子消费券均本券不找零、不退现。市民可登录“家乐园速购APP”首页“优惠券”入口参与领券活动。每人每次最高可领取价值930元的电子消费券,每个类型每人限领1张。消费券可在家乐园集团商业公司旗下各超市、百货和家电门店进行线下消费直抵现金使用。(生鲜店、国际新城店、内丘店、广场店、宁晋店除外。)所有在邢消费者均可参与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