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听取“三治”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初次审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和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本报讯(记者马维勇 通讯员王小刚)5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周世伟、杨爱国、杨宪春、李超英,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副市长邓素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及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有关内容;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分组审议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的议案;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见二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