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贫困人口参保救助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李振胜)日前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已实现贫困人口参保救助全覆盖。
据了解,我市医保部门加强与扶贫、财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了贫困人口参保动态调整机制,对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并对新增贫困人员及时纳入,清退贫困人员及时核减。截至4月底,全市贫困人员已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部给予资助。
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待遇得到有效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保障”措施,有效缓解了农村贫困患者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截至4月底,贫困人口住院提高待遇报销16191人次,金额1811.03万元。
贫困人口实行门诊统筹报销优惠政策,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每人每年400元,报销比例为70%。同时将定点医院放宽到了县级医院,改进信息系统,实现直接报销结算。截至4月底,贫困人员门诊统筹报销78344人次,金额305.90万元。
门诊慢性病认定和报销实现了便捷化、常态化。简化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随时申报、每月认定的便捷化、常态化机制,确保患病的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待遇。截至4月底,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提高待遇报销92837人次,金额163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