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安排科学技术经费并保持只增不减
本报讯 各级财政优先安排科学技术经费、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给予资助……本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激励办法,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近日,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邢台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办法》。全市将按照“靠改革解难题、靠开放激活力、靠创新增动力”的要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破解创新发展瓶颈制约,让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
《激励办法》确定了“确保2020年全市R&D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2%;2022年R&D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0%,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围绕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从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加大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力度、加强和改进研发活动统计等方面,明确了16项重点工作任务。
《激励办法》在全省率先将研发投入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综合考核排名,并拿出了富有创新性的过硬措施。
其中,各级财政优先安排科学技术经费并保持只增不减,到2022年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增幅要达到50%以上。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
实行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其较上年增量部分,再按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优化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将研发投入视同亩均税收,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投入强度高于5%的企业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B、C、D档的初评结果基础上提升一档。(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王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