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维勇 通讯员王小刚)3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秋梅,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周世伟、杨爱国、杨宪春,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长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3月13日召开。会议建议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有关内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邢台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邢台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和法规执行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对《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草案表决稿)》进行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邢台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以及城建环资委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建议草案);讨论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草案表决稿)》。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