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复工复产复市期间——
凡来我市的流动人口需申报登记
本报讯(胡玉生)2月24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从当日起,凡来我市居住、务工、就学的流动人口,均必须到社区及派出所申报登记。
凡来我市居住、务工、就学的流动人口,都应当向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应当向社区(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报告房屋租赁及承租人情况。招录、聘用流动人口的企、事业单位,非我市户籍人员滞留我市的学校、培训机构、在建工地,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如有返程务工、求学人员,在做好防疫检疫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和当地卫健防疫机构。流动人口本人未主动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登记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学校知情不报、瞒报、漏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从武汉及重点疫情发生地返回我市的流动人口应当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村)委员会进行登记,自觉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等异常情况,应主动配合卫健防疫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目前,市公安局已开通互联网申报登记,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邢台公安”,进入“便民服务”栏,在户政服务平台进行自助申报登记。对外来人员集中的用工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已开通“绿色通道”,可上门办理登记。
精准管理防输入确保疫情不反弹
王艺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发生在外省市的个别单位聚集性疫情提醒我们,要时刻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保持清醒头脑,要坚持外防输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成果来之不易,继续坚持精准管理,确保疫情不反复、不反弹才是最好的珍惜。防止疫情反复,外防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复工复产复市加快,人流、物流加大的形势下,乡村和社区是确保疫情不输入、不发生交叉感染最有效的防线之一。乡村和社区的基层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盯紧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每一个环节,落实人员排查、分类隔离每一项要求,让外防输入的防线更严密更有效。广大企业是复工复产复市的主体。企业在开足马力发展生产的同时,也要做实做细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企业顺利运转、员工安心工作的坚实保障,也是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高质量赶超发展总体战的重要环节。项项举措落实,条条防线严密,两战一定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