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
本报讯(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开)1月29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推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在开学日期确定前,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提前开学,不得组织补课、自习、答疑、辅导、实践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各大中专院校做好本校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接受学生提前返校,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在校师生的疫情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通知要求,推迟开学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要采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安排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掌握师生去向,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要研究制定推迟开学期间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一校一策”,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实现停课不停学。
按照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辅导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社会实践、冬令营、竞赛等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全部停止,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迟开学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和帮助学校切实做好推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2233223、2235819、223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