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测速设备的公示
为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在以下地点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现就电子警察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邢临路326省道84公里(枣园)
限速70公里/小时
SL07省道吕清线4公里(邵固)
限速70公里/小时
106国道370公里490米(北台吉村口)
限速70公里/小时
SL05省道15公里465米(常庄工业园区)
限速70公里/小时
杨官线21公里840米(杨官线)
限速70公里/小时
SL37省道1公里800米(东迎宾大道五里
台) 限速70公里/小时
S326省道62公里515米(西迎宾大道顺城路) 限速70公里/小时
106国道389公里100米处(第什营北草厂) 限速70公里/小时
106国道362公里334米(北杨庄)限速70公里/小时
SL05省道10公里440米(小王曲)限速70公里/小时
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