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本报讯 1月18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据悉,该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此次评选河北省仅有两个法院获殊荣。
据了解,近年来,桥东区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建立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智慧法院,得到省、市法院的肯定和推广。曾荣记集体一等功,多次被命名为“文明单位”。
2019年,桥东区法院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分调裁审,力推先行调解、先行保全和鉴定前置,实行“20%的人员审结80%以上的案件”。(本报记者刘晓英通讯员赵灼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