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14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王艺 通讯员王小刚)1月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月14日在邢台市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戎志学,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周世伟、杨爱国、杨宪春、李超英,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志峰,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代表报到及预备会议日程(草案)、大会日程(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名单(建议草案)、关于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草案)以及选举办法(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具体数量的建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2020年邢台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票决办法(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在领取任命书之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