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戎志学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0-01-06 08:39:25 星期一 来源: 邢台日报

    (2020年1月4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戎志学同志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戎志学辞去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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