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行驶高速公路上
“全车型、全乘员”必须系安全带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今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从严查处“全车型、全乘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全面打响“一人一带”攻坚战。
对于大家关注的“未系安全带违法”的处罚问题,高速交警进行了以下分类说明。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如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50元,记2分。
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如何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民警通过图像取证设备固定证据,实施非现场处罚。
车辆配备安全带无法使用的如何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办法》相关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因车辆出厂时未配备安全带,乘坐是否要被处罚?答案是不予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这句话不仅是交通安全的宣传语,更应是大家安全出行的行动令。
(本报记者 冀文龙 通讯员 赵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