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限行机动车尾号不变
本报讯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10月1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这是本市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来,第一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市区限行机动车尾号不变
根据要求,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禁燃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道路增加湿扫、洒水频次;干洗行业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内所有企业全部停产;玻璃、焦化、钢铁等企业按(邢气领[2018]4号)文件执行;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等等。(本报记者 麻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