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新增两项资金支持、四项考核指标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日前,我市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3月7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方案》及我市新增的两项资金支持、四项考核指标进行了解读。
根据《方案》,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将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市级科技资金将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区成效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这在过去都是没有过的。
根据《方案》,我市还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增加科技创新考核指标权重,以此作为保障措施之一,推动创新型邢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