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2018-02-27 08:44:05 星期二 来源:牛城晚报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不少驾驶员对新规一知半解,扎堆处理违法市交警支队:严格按公安部规定执行

    本报讯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将实行新规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近几日,这则消息引发众多驾驶人关注。由于不少司机对新规一知半解,扎堆处理违章。交警违法处理大厅室内“挤疙瘩”,室外排起“长龙”。

    交通违法处理门外“排长龙”大厅“挤疙瘩”

    从昨日早晨一上班开始,位于团结西大街的交警桥西一大队、二大队门前就人满为患。很快,违法处理室内就开始“挤疙瘩”,门外排起了“长龙”。排队办理消分业务的司机们,基本上都是同样一句话——这么多人啊……

    10时许,看到大厅门外的长龙有增无减,记者加入到队伍中。尽管距离门口只有两三米远,却用了十几分钟,才慢慢挪进大厅里面。进去后,记者眼前黑压压的全是人头,踮起脚才能看到工作窗口。

    违法处理大厅东侧的一家复印门市,昨日也成了“香饽饽”。不少司机都是跑着过去,到里面复印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便道上,不时也有打电话的驾驶员。他们或者是在找可以销分的驾驶证,或者是在联系熟人想办法。

    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功能

    记者获悉,日前,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减少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以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虽然包括各地公安交警权威公众号原文转发了公安部交管局的规定,不少司机对新政策目前还是一知半解。因为距离3月1日只剩下3天,司机们开始扎堆赶驾驶证“销分”的“末班车”。

    市交警支队答复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执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信息发布中称,新政策是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市交警支队,得到的答复是:届时将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执行,对这一政策不做任何解释。

    (本报记者侯东杰文\图)

    相关链接:保定交警昨日解读新政策这几天不必扎堆儿处理违法

    昨日17时许,保定市交警支队公众号对新政策进行解读。

    文中称,近期以来,网上热论的“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的帖子,属于“不实言论”,2月24日公安部交管局对此已给予正式回应,请大家不要误读误解。

    看到这样的消息很多朋友第一反应就是不管怎样先去把手头上的分销掉!

    其实大家被误导了。我们再来仔细看一看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注意是“新增”不是“更改”!也就是说,在网上(即:在“交管12123手机APP”或自助处理机上)处理交通违法方面,新增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使用网上这一新增功能,需要绑定驾驶证(机动车),而在非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方面,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在现场处理方面(如去车辆管理所、检测线等处理违法)无论是流程还是方式方法都没有发生改变。

    随后,这则消息被河北交通广播等公众号转载,引起市民新一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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