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烁 通讯员朱李阳)4月9日至12日的4天时间,巨鹿县、威县和南和县三县共拆除燃煤锅炉162台,总吨位为150.5蒸吨。其中巨鹿拆除40台;威县拆除62台;南和县拆除60台。拆除后预计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30.8吨,氮氧化物168.79吨,烟尘颗粒物466.66吨。
按计划,今年9月底前,全市2357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将被全部拆除。2018年10月底前,全市域将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并严禁新建工业燃煤锅炉。
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召开以后,各县市区积极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发力,把燃煤锅炉拆除作为首要抓手。其中巨鹿县环保局联合乡镇、公安、电力等部门协同作战,于4月9日开始集中拆除,目前已拆除40台,在4月底将完成99台锅炉的拆除任务;威县集全县16个乡镇政府齐发力,于4月10日上午开始集中拆除,到12日,仅两天时间拆除锅炉62台;南和县八个乡镇齐动员,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从4月11日开展燃煤锅炉拆除行动,连夜作战,截至12日晚,已拆除民营小锅炉60台。
手机扫一扫
关注邢台网-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 | 邢台日报、牛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邢台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 稿件来源 - 邢台网 "。未标明 " 稿件来源—邢台网 "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网站,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