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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