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共破获此类侵财案件2655起,抓获1064人
本报1月22日讯(记者赵羽)今天,市公安局召开“盗抢骗”集中打击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破获的典型案例,宣传预防“盗抢骗”犯罪的注意事项。
据介绍,2016年我市重点组织开展了7场专项会战,运用多种打击手段,发动全警之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张立体打击防控网络,对“盗抢骗”犯罪开展凌厉攻势。行动开展以来,我市相继破获了系列盗销汽车案、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系列飞车抢夺案等一批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
据悉,去年4月起至12月底,全市共破获“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6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4名,打掉犯罪团伙202个,沉重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基本实现了预期目的。今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围绕“能破案、多破案、办好案、控发案,破案必追赃”的“4+1”总要求,以专项行动为载体,高举打击利剑,营造严厉打击犯罪的声势,不断掀起打击“盗抢骗”犯罪新高潮,强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公布了我市破获我省首例系列盗刷银行卡案件、省重点文物南良舍造像碑被盗案等几起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案件,并发放防范“盗抢骗”提示。
相关链接:防范“盗抢骗”提示
(一)防范入室盗窃。要选择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锁、窗。外出或睡觉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反锁防盗门。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对一些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邻里之间要互相照应。
(二)防范盗窃汽车及车内财物。安装防盗器材。将汽车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或有防盗设施的车库。不在车内存放行车手续、备用钥匙、现金及贵重物品等。利用遥控器锁车后要试拉车门,防止被干扰车门未锁。
(三)防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购置摩托车、电动车应上牌登记,妥善保管好车辆购买凭证。要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临时停放时,要熄火或关掉电源,上锁拔下钥匙。
(四)防范街面抢劫、抢夺。在街面上尽量不要财物外露。徒步携带挂包等财物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上,并与车行道保持一定的距离。携带大额现金出行或在银行提取大额资金时,要2人以上结伴出行。
(五)防范街头诈骗和电信诈骗。要提高警惕,克服“贪利”思想。提醒老人遇见类似事情尽快与家人联系。注意保护自己或家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在收到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求助类的诈骗电话短信时,要通过电话认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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