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9日决定:
任命张红泽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应急办主任(正处级);
任命徐学云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免去其邢台市卫计委(爱卫办)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欢胜同志为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任命赵国锋同志为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任命张占坤同志为邢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任命张俊杰同志为邢台市商务局(粮食局)副调研员;任命霍静立同志为邢台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免去范存江同志的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陈德礼同志的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应急办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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