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9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2016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申报组织奖的企业,需满足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质量水平居市内同行业前列、主导产品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等条件;申报个人奖项的,需在本市企业或有关单位负责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在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在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贡献卓著。
本市自2012年设立了市政府质量奖(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每年进行评选,一般当年全市获奖单位不超过5家。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自愿向当地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
(本报记者 刘哲 通讯员 薄云锋 韩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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