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
本报讯 (记者 刘镇)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的通知》,再次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的邀请对象、规模场次、礼金收受等做出严格规定。要求党员干部严禁追求奢华、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或者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操办参加相关事宜。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婚丧以外的满月、生日、上学、就业、履新、乔迁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近亲属范围;一般不得参加亲属以外的婚庆活动,以及应邀担任该类活动的主婚、证婚、主管等角色。
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操办婚庆事宜,婚庆车队不超过6辆,婚宴不超过12桌120人;男女双方合办的,婚宴不超过18桌180人;操办丧葬事宜,应当严控规模和标准。
严格禁止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等7种行为。违规收受的礼金及礼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规使用公车、公物,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通知》强调,在落实三项要求基础上,特别要认真执行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按照有关程序,填写相应报告表、备案表。对违反相关要求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将加大监督监察、明察暗访力度,对典型案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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