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起,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的市民和企业可在本区办理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业务了……记者昨日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下放培训会上获此消息。
为进一步营造宽松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自6月1日起,本市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职权将在全省率先下放至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等三区,由区住建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业务工作。届时,市民和开发企业可不出区,就近办理相关业务。
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出现过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预售许可、开始出售商品房后,将这笔资金用作他途的情况。“开发商拿着购房者的预售资金去放贷或作其他投资的情况屡见不鲜。”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石利革说,这将直接影响楼盘项目的施工进度,导致停工烂尾、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等一系列侵犯购房者权益的事件发生。实施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既可以保证预售金只能用在本项目的开发上,又能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有效避免“烂尾楼事件”。
据悉,本市自2009年在全省率先开展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工作以来,共对7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了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业务,涉及85个开发项目,监管住房6万余套,累计监管资金187亿元,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本市决定对808项市级行政职权进行下放调整。其中,取消、暂停行政职权16项,下放行政职权119项,明确权属划分67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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