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邢台网>>邢网新闻>>邢台民生>>正文
xtrb1
暑期临近,做假期工应要求用工方签订劳动协议
www.lara-s.com 2015-07-01 09:35:09 星期三 本文来源: 邢台网-牛城晚报

我的200元钱何时退还?

律师提醒:暑期临近,做假期工应要求用工方签订劳动协议

求助声音

押金已于昨日退还 假期工要签劳动协议

“今年1月份放寒假后,我在一家喀茉超市做了两个月寒假工,3月份学校开学时我辞职了。”大学生小刘介绍,她最后一次领到工资时,发现金额不对,随后小刘将此事反映给超市店长,店长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后,对方称是扣了小刘200元押金,误将小刘当做长期工了,并表示4月份就能退还。这一等就是好几个月,期间找过店方好多次,总说下个月就发。希望记者能帮她联系一下,200元什么时候退还?她还想了解,大学生假期打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帮办结果

6月29日,牛城晚报帮办记者辗转联系到喀茉超市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规定,不论是临时工还是长期工,都会扣除200元押金,等员工辞职后,便可退还押金,他们争取当天下午将200元打到小刘的工资账号上。昨日上午,小刘致电记者称,喀茉人事部工作人员已将押金打到她账户上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据南律师介绍,多数用工者都是口头协议。“大学生在假期打工时,应要求用工者签订劳动协议,并将双方利益条款书写清楚,以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帮办记者 孙彩霞

请关注邢台网官方微信

相关阅读:
©版权所有 邢台日报、牛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邢台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稿件来源—邢台网”。未标明“稿件来源—邢台网”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网站,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邢台要闻 >>>更多
邢台民生 >>>更多



网·








广告加载中...
广告加载中...